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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北京开始实行国Ⅳ排放标准

www.chetxia.com 2011-03-01 09:07:00 来源:车天下汽车网 类型:原创   字体: |

[导读] 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北京开始实行国Ⅳ排放标准。根据车型的不同,国Ⅳ排放标准将分3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阶段执行。据测算,一辆国Ⅳ车比国Ⅲ车污染物排放降低约50%...

  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北京开始实行国Ⅳ排放标准。根据车型的不同,国Ⅳ排放标准将分3月1日和7月1日两个时间阶段执行。据测算,一辆国Ⅳ车比国Ⅲ车污染物排放降低约50%。自3月1日起,凡是注册登记北京牌照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下的乘用和商用汽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7月1日起,北京市公交、环卫、邮政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车辆,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责编: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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