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天下 > 汽车资讯 > 行业信息 > 汽车十大“霸王条款”
新闻排行榜

汽车十大“霸王条款”

www.chetxia.com 2004-09-16 09:23:00 来源: 类型:转载   字体: |

[导读] ①厂商的终极责任是修理产品;  ②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③最终解释权归厂家;  ④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⑤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⑥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⑦消费者擅自进行了任何汽车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  ⑧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  ⑨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  ⑩指定销售零部件。

①厂商的终极责任是修理产品;

  ②任何情况下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③最终解释权归厂家;

  ④厂商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⑤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⑥只能在厂家指定点维修;不在指定点维修,厂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⑦消费者擅自进行了任何汽车改装,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

  ⑧零部件保修期不顺延;

  ⑨使用说明书与汽车配备不符;

  ⑩指定销售零部件。
   
(责编:毛毛)

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你好,车天下网友 请您发表对此文的评论!用户名 密码 注册账号 | 找回密码?
匿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