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原为可选择的“新产品”
www.chetxia.com 2005-04-13 13:56:00 来源: 类型:转载 字体:小 | 大
[导读] “500元免赔”被误读“霸王条款”原为可选择的新产品 背景:2004年11月1日,人保推出“500元免赔额”条款,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500元免赔额”一度被媒体热炒为“霸王条款”,直至今日,“霸王条款”的声音仍不绝于耳。
“500元(报价 参数 图片 论坛)免赔”被误读 “霸王条款”原为可选择的新产品 背景:2004年11月1日,人保推出“500元免赔额”条款,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500元免赔额”一度被媒体热炒为“霸王条款”,直至今日,“霸王条款”的声音仍不绝于耳。
2005年4月12日,人保推出车险“500元零手续快速理赔”的服务,这两个“500元”有何联系呢?搜狐理财就此作了采访。
2005年4月12日,在人保北分推出“车险索赔零手续问世”的新闻发布会上,人保财险北分副总经理谷伟说:“霸王条款是被误读的结果,这也是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到位。”
谷伟说,“500元免赔额”实际上是一项新业务,由于没有很好地让消费者了解这项业务的初衷,使得车主将注意力大部分放在关注500元免赔额上,而忽略了这项产品及其附加条款组合的优越性。其实500元免赔额条款只是人保车损险业务的一部分,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赔与不赔。
据谷伟介绍,对“500元免赔额”所产生的误解主要产生在两方面。
一是有些客户认为2004年11月1日实行免赔额后,2004年11月1日之前投保的无免赔额的条款也“一刀切”有免赔额了,其实“500元免赔额”是一款新产品,在这之前投保的客户继续享有无免赔的服务,即500元以下仍可获得理赔。
二是另一部分客户认为2004年11月1日实行免赔额后,之后500元以下的都不赔了。其实从2004年11月1日起,投保车险的客户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继续投保“无免赔额”的车险,与以前一样,500元以下也理赔;另一种选择是可选择“500元免赔”,即500元以下的自己承担。其差别在于有免赔额的要保费要便宜。而两种产品的保费差距,也在400元左右。打个比方,你的一辆车选择有500元免赔额的“新条款”,可能保费在2500元,而选择无免赔额的“老条款”,保险可能在2900元,客户是多了一个选择。
谷伟说,500元免赔额条款从去年11月1日上市以来,截止2005年3月31日,有18.02%客户选择了有免赔额的车损险,81.98%的客户选择投保附加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车损险,数据表明,消费者正在逐步认识到500元免赔额的价值所在。
另据调查,选择“500元以下免赔”的消费者,主要特征为:一是事故风险小,通常驾驶技术良好、行驶路段路况良好、有固定且案例的停车位、车辆操控稳定性好。二是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大,有些怕耽误用车,小事故一般不去修理,有些愿意少交保险费,小事故自己修理的。
而对于这次新推出的“500元零手续快速理赔”,谷伟说,500元零手续快速理赔完美的实现了由复杂到简单的本质跨越。它最大的突破在于:有效地将原来复杂的理赔环节进行科学的简化,客户出险后要做的只是送车、取车两个最为基本的步骤,其它相关的手续办理都由人保公司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客户完成,从而在为客户节省时间、带来方便的同时,真正意义实现零手续索赔。
说到这两者的关系,谷伟说,无论是500元零手续快速理赔,还是500元免赔额条款,两者都是真正从投保人利益角度,这一点现在表现的更为突出:有些客户可以享受到零手续带来的快捷与方便,有些客户可以在500元免赔额条款中节省保费,自由选择,各得其所。
(责编:win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