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企业欲退市 应保证正常供应零件5年
www.chetxia.com 2005-06-14 11:17:00 来源: 类型:转载 字体:小 | 大
[导读] 缺办法更缺法规"这些投诉还只是冰山的一角。
缺办法更缺法规"这些投诉还只是冰山的一角。"对于奥克斯汽车的投诉,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告诉记者,我国关于汽车的投诉非常多,一直在各类投诉中名列前茅,而解决途径则少之又少。目前汽车企业退市的资产处理比较容易,有法律依据,但对于退市后汽车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的供应则鲜有相关规定,只是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对停产车型的问题作了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的具体规定。
他表示,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原定于今年的3·15出台,但直至现在,由于某些原因也未出台。在这个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有关条款规定了"制造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零部件",但仍与国外的相关规定相去甚远。国外的汽车企业退市,其会保证10年的零部件供应,因为汽车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属于大宗耐用品。我国的轿车报废期通常为10年,那么像奥克斯这样的情况,假使其保证5年之内的零部件供应,那5年之后呢?
至于奥克斯车主的权益受损,他认为,奥克斯的经销商也应承担责任。按照"三包"规定,应该是谁卖车谁负责,消费者从经销商手中购车,车出了问题要求经销商解决,经销商理应予以赔偿和解决,至于经销商因此受到的损失,可以再去找厂家索赔。经销商借口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不为消费者维修,这是不对的。
贾新光表示,"汽车三包"只是一个解决办法,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问题是,不仅缺少办法更缺少法规,并且有些法规还存在一些有待商榷之处。例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本来应是约束汽车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好法规,但却因为某些条款存在缺陷,导致实行起来很难。该规定对发现问题却没有召回的汽车企业,处罚数额最高不过3万元(报价 参数 图片 论坛)。而据了解,某个汽车厂商召回汽车换个小螺丝,都花费上百万元的费用。孰轻孰重,汽车厂商自然心知肚明。还有消费者向法院起诉索赔,则需要消费者对汽车进行鉴定,而鉴定费用高达十几万元,胜诉还好,若是败诉,将得不偿失。
因此,解决此类问题除了应尽快出台"汽车三包"等法规,使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之外,还应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加强对汽车行业和企业的规范和管理。
生产商"罪责难逃"
"生产商和经销商都有责任。"对此,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的谢兆敏律师表示,消费者通过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汽车经销商作为买卖合同的出卖方,理应承担售后服务义务。但汽车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都是由汽车生产商自行指定的,费用都是由汽车生产商承担,与经销商无关,因此经销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实际上都是生产商对消费者所作的承诺,故凡涉及售后服务的问题,经销商与生产商都有义务负责。
谢律师告诉记者,汽车生产商虽然宣布退出市场,但其目前并没有委托合法机构进行清算并办理企业法人注销手续,因此它仍然是一个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退市无法成为其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借口。同样基于上述同一理由,追究奥克斯集团的责任尚有难度。
而作为受害最深的消费者,应该怎么办?谢律师表示,如果汽车生产商能够将售后服务工作统一转包,由新的企业承担其原来的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那消费者可以暂不追究经销商和生产商的法律责任。但为了避免风险,汽车生产商应提供担保。
如果汽车生产商不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那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经销商和生产商对没有提供约定的售后服务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汽车尚未超过的保修年限,参照同一类型汽车通常的一定时间内的维修费用和零部件更替费用进行计算,对消费者赔偿。
谢律师认为,我国应提高汽车行业的准入门槛,在资金、技术、人员方面提高要求;并设立风险抵押金,参照人寿保险的做法,规定退市后的权利义务承受单位。如果汽车企业欲退出市场,必须进行公告,公告两年后才可以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保证停产后5年内正常供应零配件。"只有管好汽车企业的’入’与’出’,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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