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天下 > 汽车资讯 > 行业信息 > 北京规定7月1日起公共汽车车尾不能设广告
新闻排行榜

北京规定7月1日起公共汽车车尾不能设广告

www.chetxia.com 2008-05-04 16:53:00 来源:网上汇聚 类型:转载   字体: |

[导读] 7月1日起,公共汽车的车头、车尾以及车门等处不应设置广告。

    7月1日起,公共汽车的车头、车尾以及车门等处不应设置广告。公共汽车首次发生故障时,行驶里程必须超过(等于)3000公里。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本市首部规定公共汽车分类、整车性能及评定规则等相关技术要求的地方性标准DB11/T532-2008《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已由市质监局批准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长于6米的公共汽车。在某些项目上,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汽车,标准作出了不同要求。比如无轨电车最高车速应小于等于每小时50公里。快速交通公共汽车车内噪声应小于等于76分贝,且车厢内应能放置童车和残疾人车等。社区公共汽车应安装制冷和采暖系统等。


    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从开始制定到最终出台经过了近4年的时间。其间,经过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市公交公司、汽车协会及相关客车厂和零部件厂的意见。


    专家特别强调,标准虽为推荐性,但若由北京市有关政府部门按法令公布即为强制性标准。


    标准具体要求(部分)


    整车性能


    公共汽车首次故障里程大于(等于)3000公里;


    发动机第一次大修间隔里程因车型不同也有不同的数值规定;


    电子报站器、车内动态电子显示屏、电子路牌、监视器、车载读卡机、汽车行驶记录仪等各类服务设施质保期应不低于3年;


    空调系统的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风扇电机、膨胀阀等保用3年。


    视野


    仪表板、仪表台采用无反光的面板,仪表应有背光照明的功能,车内照明装置及其在风窗玻璃、后视镜等处的反射光线不使驾驶员炫目,避免在风窗玻璃上出现幻影(报价 参数 图片 论坛),形成错觉;


    司机通过后视装置能看到乘客门处及乘客的活动情况等。


    车门


    除驾驶员门外,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在车身左侧开设车门。


    颜色


    车身颜色与图案应与古都风貌神韵、现代城市特色、人文、环保的要求协调一致;


    车身颜色最多为三色,车身图案简洁明快,车身线条宜采用直线。

(责编:newsmgr006)

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你好,车天下网友 请您发表对此文的评论!用户名 密码 注册账号 | 找回密码?
匿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