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限行将实施 推便民措施
[导读] 从下周一开始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机动车将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
从下周一开始至2009年4月10日,北京市机动车将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
为给广大市民提供便利,交管部门推出十项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
一、将限行措施实施的第一周(10月11日-10月17日)作为缓冲期,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只进行提示、教育、警告,不予罚款处罚。
二、按照每周停驶一天的车牌尾号,每月轮换一次停驶日,并在轮换前一周,向社会广泛宣传告知。
三、运送危重病人等有特殊情况的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四、对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机动车更换车牌。
五、对左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自动挡小客车核发通行证。
六、对于符合规定的校车,交管部门将核发通行证件,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七、对符合条件的10座(含)至19座(含)中型客车,核发“班车证”,不受限行规定限制。通告已明确规定大客车不受限制,无需办证。
八、外埠进京的黄标“绿色通道”车辆、邮政货运车辆以及经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不受禁限时间和区域限制,但6至24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外埠进京机动车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行驶,可办理有效期限为7天的临时进京通行证(原办证期限为一个月),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九、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货运通行证及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十、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通行证的运钞、护卫机动车,及持有机要通行证的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责编:肖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