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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是否侵犯公民“物权”?

www.chetxia.com 2008-10-14 10:52:00 来源:车天下汽车网 类型:原创   字体: |

[导读] 北京机动车“五日制限行”措施正式试行,受到各方广泛关注。部分车主认为,自己买了车,上路却受到“限制”,财产权受到侵犯,质疑限行措施违反了《物权法》。

    是否需人大审议或听证 符合程序正义,有待进一步征求意见

    限行措施制定前,北京市政府曾表态,希望老百姓展开广泛的讨论。在措施实施后,有人质疑其出台不符合法律程序,需经“人大审议”或者“听证”。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采取限制措施虽然具有法律依据,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但道路交通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交管部门在采取限制措施之前,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乔新生教授说。

    他指出,这一事件,反映了我国一些行政立法具有明显的授权性立法特征。“在层层授权之下,法律规则的民意基础存在明显的缺陷。”

    但解志勇副教授对此持不同的看法,“根据媒体的报道,大多数市民(包括有车族)都支持限行措施。这说明该措施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是民主的产物”。他认为,“北京市政府本来就已经过法定程序被授予权力,拥有制定公共政策的权限。而且限行措施只能算是行政规章,行政机关是根据授权管理,不需要经过人大审议即可公布实施。”

    而对于限行措施出台是否需要听证的质疑,解志勇解释说:“我国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这说明听证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并非必要形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杨开忠教授希望公共政策的制定能找到利益平衡点,“当个人行为导致整个城市运行效率下降,影响到公共利益时,限行的公共政策就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尊重公民权利,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权利、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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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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